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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精神,以及《西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一)坚持科学选拔。
(二)坚持公平公正。
(三)坚持全面考查。
(四)坚持客观评价。
二、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一)复试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指导。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二)体育学院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书记和分管研究生副院长为副组长、学科带头人、指导教师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均签订责任书并保证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院的复试。
体育学院按招生学科专业(或类别领域)成立6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成员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音频视频档案由学院办公室主任签字盖章并留存3年备查。
三、复试工作基本要求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含统考生、调剂生)均应参加复试。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
(二)体育学统考考生需同时满足《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地区分数线和《西北师范大学2019年西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要求;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统考考生需满足《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地区分数线,接收一定比例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三)体育学院招生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参加复试的人数与拟招生人数之比为120%(不包括士兵计划、骨干计划、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
(四)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同时参加复试,按照复试规则统一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招生计划管理
(一)按照学校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体育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对一级学科内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
(二)学校下达体育学院的招生计划包含拟录取推免生指标。
五、复试名单确定
(一)普通计划
研究生院会同体育学院主管领导,按学科(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的120%、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体育硕士调剂考生由体育学院确定名单,研究生院审核。
(二)体育学院按《西北师范大学2019年各学院硕士招生计划》中所列统考招生计划组织复试,在一级学科内招生计划可在二级学科间进行适当调整。
六、复试资格、内容、形式、成绩和收费
(一)资格审查
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完成,学院副书记为资格审查责任人,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学历及其它信息等进行核实(考生报考信息以2018年11月11日前信息为准)。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等证件原件(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并向招生学院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一份,以留存备查。
对于教育部审核学历(或学籍)“无匹配”考生将予以严格审查,审查不通过不得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均为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
由他人代替参加复试或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报送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2.报考“士兵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以留存备查。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
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报到前2个工作日须向学校研究生招生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学校审核通过后对初试总分进行相应加分。
(二)复试内容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专业课笔试;综合情况面试(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考核等);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和跨专业考生加试。
2.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面试内容、形式突出实践性、应用性特点。
(三)复试形式
1.专业课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地点为学院三楼,考试时间2小时。
2.面试包括专业面试、运动技能测试(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人文社会学、社会体育指导除外,下同)、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面试和运动技能测试占7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30%。
3.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生等)、跨学科报考考生和在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加试科目为《体育保健学》《体育心理学》,考试形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换算计入复试成绩。
(五)复试收费
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笔试、加试、面试30元/门/生、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生),合计80元(有加试科目140元)。
七、调剂复试
(一)调剂程序
1.考生登陆研招网,填报调剂意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复试;
2.学院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组织考生复试;
3.复试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出“同意待录取”通知,并经考生网上确认。
(二)调剂具体要求
学术型研究生不接收调剂生;专业型(体育硕士)研究生接收适当比例调剂生,具体要求如下: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国家B类地区分数线且总分不低于280分;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不接收同等学力、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和少干计划考生的调剂。
6.必须保障能够脱产进行全日制学习者。
7.按照申请调剂考生考试成绩择优选拔,优先选择本科阶段参加全国正式比赛获得前6名或全省正式比赛获得前3名者(以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原件为准),或者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独立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过学术论文者(以原件为准)。
八、体检
凡是进入我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环节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见“复试日程安排表”。
九、录取办法
(一)学院在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专业思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录取工作。
(二)录取排序成绩换算办法
1.普通专业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7+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0.3。
2.面试成绩计算办法
⑴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运动训练、体育教学:
面试成绩=(专业面试+运动技能测试)/2×0.7+(外语听力、口语测试)×0.3
⑵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社会体育指导:
面试成绩=专业面试×0.7+(外语听力、口语测试)×0.3
3.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同等学力、跨学科报考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5.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十、录取类别和审核程序
(一)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骨干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均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含定向非在职骨干计划)凭《调档函》,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并寄达招生录取学院(研究生院招生部不接收考生档案)。考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人事档案所在保管机构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新生开学报到时间)。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寄达具体招生录取单位。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做出说明。
4.因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协议书》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审核程序
1.体育学院在规定时间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并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3.学校根据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果、调档情况及合同签订情况向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一、其他
(一)体育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为3月29-31日,具体日程如下:
日 期 | 时 间 | 复试内容参与考生 | 地 点 | |||
3月29日 (星期五) | 全天 | 报 到 资格审查 体 检 | 注册报到,资格审查 体育学院三楼研究生办公室(307室) 校医院 | |||
3月30日 (星期六) | 上午 8:30—10:30 | 全体考生 | 专业课笔试 体育学院三楼303、305教室,生科楼124报告厅 | |||
下午 2:30—5:30 在体育馆院内集合 | 学术型 专业面试(口试、技能测试) | 面试考试地点 | 体育人文社会学:二楼教师工作室(208) | 技能测试地点 | | |
体育教育训练学: 三楼会议室 | 篮球馆 | |||||
体操馆 | ||||||
田径场 | ||||||
运动人体科学: 二楼教师工作室(202) | | |||||
晚上 7:30—9:30 | 跨专业考生 | 理论 | 加 试 《体育心理学》、《体育保健学》三楼305教室 | |||
3月31日 (星期日) | 上午 8:30—11:30 | 专业型 专业面试 (理论口试) | 理论 | 体育教学: 三楼会议室 | ||
运动训练: 体育馆贵宾室 | ||||||
社会体育指导:二楼教师工作室(208) | ||||||
下午 2:30—5:30 | 专业型 专业综合面试 (技能测试) | 技能 | 东篮球场 | |||
篮球馆 | ||||||
武术馆 | ||||||
晚上 7:30—10:30 | 外语测试 (全体考生) | 外语口语、听力 体育学院三楼 会议室 考生备考 三楼305教室 | ||||
3月31日 | 报送成绩 | 考生申诉、申诉电话:7971268 | ||||
体检 | 校医院3月29日正常体检,4月1日补检 |
说明:具体以报到时体育学院的安排为准。
(二)本办法如与教育部或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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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常老师、张院长 0931——7975297、797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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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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